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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名称员工有赔偿吗

相信你也经历过公司变更名称的时刻,那么公司在经营的范围中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名称时有些员工就会问到这个问题:公司变更名称员工有赔偿吗?如果你想了解有关这个话题的话那就来看一下荔枝小编跟大家分享的这个内容吧。
 
一、经济补偿的年限和补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变更名称员工有赔偿吗
 
二、公司变更名称员工有赔偿吗 
 
从上文的补偿标准看来,只是变更企业名称是不需要的做出经济补偿的,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需要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看完上面的内容后对于有关公司变更名称员工有赔偿吗的内容你就有所了解了呢?那今天的内容就分享到这了,更多财税问题记得关注荔枝财税的官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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