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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中常见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一定要看!

问: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购买办公大楼,以企业的名义登记所有权,现在企业将房地产返还投资者的个人名义,在这个阶段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作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支出和购买汽车、住宅等财产支出,视为企业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收入
 
因此,上述行为应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创业中常见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问:如果以股票形式分红,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11条的规定,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和红利时,应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和红利(即红利),应以红利分配的股票面额为收入,并按利息、红利、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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