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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问题:国内某公司向香港公司支付咨询服务费,业务完全发生在国外,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7条,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来自中国国内外的收入,根据以下原则决定
 
(一)销售货物的收入,根据交易活动的发生地点确定;
 
(二)提供劳务收入,根据劳务发生地确定;
 
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三)转让财产收入,房地产转让收入根据房地产所在地确定,房地产转让收入根据转让动产的企业、机构、场所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收入根据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入,按分配收入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使用费收入,由负担、支付收入的企业、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由负担、支付收入的个人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收入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因此,业务完全发生在国外,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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